北京:低风险地区允许举办500人以下体育赛事活动
2020-07-23
《通知》指出,疫情风险处于中、高等级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低风险地区在严格落实本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的前提下,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期间北京市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防控指引》,允许举办500人(含组织服务保障人员和观众)以下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举办500人以上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须经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审核评估。按照国务院及体育总局关于疫情期间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有关要求,除北京冬奥会测试赛等重要赛事外,原则上不举办其他国际性体育赛事活动。
比赛报名实行预约制和网上报名,禁止现场报名。办赛方要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并且查验“北京健康宝”。比赛当日,参赛运动员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采取“赛会制”举办并进行封闭式管理的赛事,参赛运动员需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原则上实行空场比赛。在严格控制赛事规模并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确有观赛必要的,室内场馆观众上座率每场应控制在30%以内,室外场地观众上座率应控制在每场50%以内,观众间距离保持一米以上。比赛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
坚持实行健身人员电话、网络预约制,所有健身场所按照50%限流开放,同时段相邻健身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每日开放期间,要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健身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
所有进场健身人员应利用“北京健康宝”,进行本人信息扫描登记,实行“绿码”准入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建议健身人员运动时间不超过2小时。
健身人员在室内体育健身场运动过程中原则上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游泳、滑冰、轮滑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其他室内运动项目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有关体育项目的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不超过平时培训人数的50%组织开展。